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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后人员出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18    点击:[]

 

各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强化博士后流动站管理,提升学校学术声誉,不断推进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的健康发展。按照国家人社部《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和《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61018日至12月中旬开展2016年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1
—2014年入站且达到出站标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名单见附件1)。

二、出站标准
(一)学术标准
1.
公开发表论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须在国家级重点期刊和核
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课题相关学术论文各1篇。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
著、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6名,可适当减免论文要求。
 (3)论文、专著、专利和奖励发表必须以长春中医药大学或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企业为第一单位。

2.中期考核
   博士后出站需提交《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中期考核由博士后合作导师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1年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阶段性评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中期考核结果通过后方可正常办理出站。

3.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
   申请人撰写的博士后研究报告,应是本人在站期间所完成的学科领域内具有创造性的成果,可证明本人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博士后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五万字,复制比不超过30%。写作体例、印制规范参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博管办[1995]3号)执行(见附件3)。

(二)年限要求
   根据国家人社部《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的有关规定和官网文件解读,博士后正常在站时间为2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承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基金资助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可延期。在站时间超过4年的人员,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将自动锁定账号,博士后需提供相关证明报设站单位审核后向上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申请,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核准通过后方可办理出站。
经学校研究,对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年限做如下要求:
1. 2014
年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达到出站学术标准的可正常办理出站;若未达到出站学术标准者,需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见附件4),经学校批准可延期一年。
2. 2013
年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已超2年但未满4年,达到出站学术标准者,需填写《吉林省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见附件5),经学校批准后上报吉林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出站;未达到出站学术标准者,按自动退站处理。
3.2011
年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已超过4年但未满5年者,达到出站学术标准,需填写《吉林省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详见附件5),学校汇总后上报吉林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办理出站;对在站时间超过4年且不符合延期出站标准的博士后人员,将按照自动退站处理。
4.
提前完成研究工作,已达到出站学术标准,在站时间超过21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办理提前出站。

 

三、具体要求
1.2011
年、2013年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120161018—1021
报送《吉林省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科办),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出站。
2. 2014
年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120161018—1021
报送《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出站申请表》(见附

6(一式两份,含电子版)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科办),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220161022—1117
完成博士后研究报告。
320161118—1123

   报送博士后研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和《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科办),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3.出站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积极主动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梳理在站期间学术成果,认真准备出站考核,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出站标准和时间结点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045149
邮箱:531008689@qq.com

 

 

 

附件1 2011—2014年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名单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附件3:《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

 

附件4:《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

 

附件5:《吉林省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

附件6:《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申请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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