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学位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时间:2017-04-05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长中大校发〔2016〕34号),现将2017年学位论文评阅办法通知如下:
本年度学位论文分评阅分双盲评阅和和校内外评阅两部分。未被抽到双盲评阅均为校内外评阅。
一、双盲评阅。参审范围:本年度申请学位全部博士(含境外)学位论文,按随机原则抽取的部分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评阅名单见附件1)。请各学院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上述学位论文,简装打印,装订成册,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1楼会议室)。其中,博士论文一式5份,硕士论文一式2份。
二、校内外评阅。参审范围:未被抽到送审的论文,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论文。同等学力人员须聘请至少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至少有一位为非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评阅论文,形成3篇论文评阅意见书。硕士(含境外学生)须聘请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以校外专家为主)评阅论文,形成两篇论文评阅意见书。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论文评阅工作。
相关要求:
1.学位论文封面及正文中,需要隐去导师姓名。博士论文,姓名标注为学号+姓名拼音首字母,导师姓名用*号代替;硕士论文,导师姓名用*号代替。
2.论文评阅意见书(附件2)填写论文题目、学号等相关信息后夹在提交论文中。
3.论文确认提交页单独打印一份,须本人及指导教师签字。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5日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