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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6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的通知

时间:2016-03-02    点击:[]

 

2016年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管理手册》规定,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2016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资格审核。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
2、中医学专业博士要求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以上(含)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中药学专业博士要求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
3、论文相关的实验记录(复印件一份,首末页需指导教师签字)。
4、成绩单一式两份。
5、课题计划书一份。
(二)硕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
2、学术型硕士要求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含)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
3、论文相关的实验记录或临床病例资料(复印件一份,首末页需指导教师签字)。
4、成绩单一式两份。
5、课题计划书一份。
6、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提交临床技能训练表原件一份,见附件5
7、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国家外语统一考试通过证明。
以上材料需装入我校统一定制的《申请学位资料袋》内。请各班班长统一到研究生院会议室领取资料袋,并做好下发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资格审核分为二级学院审核和研究生院形式审查两个阶段:
二级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时间为32-11日。研究生院对二级学院汇总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间为314日-16日。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需资料提交给相关负责人,逾期不予受理(详见下表)。
学院
地点
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中医学院
附属医院12楼
教务科(红旗)
孙中贺13843015040、
王铃86178027
基础医学院
办公楼315室
(净月)
苏鑫
86172315
18686402640
针灸推拿学院
二食堂楼上204室
(净月)
周丹
86045088
18686674907
药学院
办公楼211室药学院办公室 (净月)
王琳
86172211
13944095710
护理学院
办公楼332办公室第一临床护理办公室(净月)
张红石
13943018168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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