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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5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的通知

时间:2015-03-12    点击:[]

 

 2015年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管理手册》规定,校学位办公室将对2015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

2、发表论文2篇(已刊登国家级论文复印件或采稿通知1篇;已刊登核心论文复印件或采稿通知1篇)。

3、论文相关的实验记录或临床病例资料(复印件一份,首末页需指导教师签字)。

4、成绩单(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处提供)。

5、课题计划书(一份,由研究生处提供)。

注:中药学、药学类研究生请参考附件内容准备材料。

(二)硕士研究生

1、学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

2、发表期刊论文或研究生论坛文章(首末页需指导教师签字)1篇。

3、论文相关的实验记录或临床病例资料(复印件一份,首末页需指导教师签字)。

4、成绩单(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处提供)。

5、课题计划书(一份,由研究生处提供)。

6、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提交临床技能训练表(原件一份,附件5)。

7、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论文答辩费收据(复印件一份)及国家外语统一考试通过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注:中药学、药学类研究生请参考附件内容准备材料。

以上材料需装入我校统一定制的《申请学位资料袋》内。资料袋的具体领取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于班长处领取;其他人员于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二、工作程序

1、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时间311-20日在各学院进行;复审时间323-27日在校学位办进行。

2、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需资料提交给相关负责人,逾期不予受理(详见下表)。

  

学院

时 间

地点

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临床医学院

3.16-3.17

附属医院12

教务科(红旗)

王铃

86178027

15948000350

基础医学院

3.19

办公楼315

(净月)

苏鑫

86172315

18686402640

针灸推拿学院

3.17

二食堂楼上204

(净月)

周丹

18686674907

药学院

3.16

办公楼211室药学院办公室 (净月)

王琳

86172211

13944095710

护理学院

3.16下午1:30

办公楼332办公室第一临床护理办公室(净月)

张红石

13943018168

附件: 

1.博士学位申请表

2.硕士学位申请表(科学学位)

3.硕士学位申请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4.硕士学位申请表(中药学专业学位)

5. 硕士学位申请表(药学专业学位)

6.硕士学位申请表(同等学力)

7. 关于中药学、药学类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资格条件的补充通知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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