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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时间:2008-05-26    点击:[]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一九九八年起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向我院申请硕士学位,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为办好这项工作,我校决定今年继续为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学科、专业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医疗上做出成绩。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年龄在45岁以下,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经原单位推荐。

    二、学制和学习方法及考试

1.学制:一年。

2.学习方式:业余班 晚上及周六、周日上课,课程同脱产班。

脱产班同在校研究生同堂上课,修读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

3.考试:

脱产班课程考试与在校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采用同一评分标准。业余班课程考试单独进行。

申请人应在4年内通过该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外语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每年六月份的考试),成绩合格。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三、收费标准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费用共计8000元,书费、资料费自理,申请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辨的费用按规定另交。

    四、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每年3——6月末。

2.报名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净月校区办公楼410室)。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交验有关报名材料(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带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交纳100元报名费,领取有关表格。

4.录取方法:

跨学科考生,参加一门专业课考试。

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且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合格者(外语只限英、日语),即发录取通知书。

6、联系电话:0431-8617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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