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管理规定 > 正文

管理规定

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培养方案

时间:2013-12-13    点击:[]

 

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培养方案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具体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医风;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
2、具有坚实的中医药基础理论、系统的本学科专门知识及技能或具有较高的诊断与临床治疗水平,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熟悉本学科或某一领域内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掌握一定的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临床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古汉语和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古代文献资料和外文资料。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是招生及培养的依据,各学科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结合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学科发展的趋势,科学、规范地设置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长期形成的稳定的研究领域与方向。
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实际研究成果;有高水平的课题和一定研究经费的支持。
3、有培养本研究方向研究生所需要的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
4、有能力开设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
结合学科建设,把握学科发展趋势,确定3—5个代表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的长期稳定的研究方向。
三、培养年限与总的时间安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期不能超过2年。
总的时间分配为:
第一学期:进行课程学习;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第二学期:继续进行课程学习;撰写文献综述,进行开题报告的准备及学位论文的设计、筹备工作
第三学期:继续进行课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分;进入病房管理患者;完成文献综述;进行预实验;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第四学期:开展教学、科研、临床实践。 
第五学期:接受中期考核;继续临床实践与学位论文的数据收集工作;
第六学期:结束临床、科研课题研究,撰写论文,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详见各学科的培养方案)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原则是必须符合中医药学的自身特点和中医药研究生教育的规律,必须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注重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及医学经典课程的深入学习;坚持学科、专业的知识体系结构与专长,反映本专业的重要基础理论,照顾专业性与综合性的统一。硕士研究生在课程选择时,要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专业、研究课题、本人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学位课程是研究生取得学位必须完成的课程,分公共课、专业及专业基础课,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总学分应达到32学分。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年半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的计算,一般18学时为1学分,外国语、体育、实验类课程36学时为1学分,其它课程每门不宜超过2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所有成绩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位课程
1、公共课:为教育部统一要求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学时     2学分)
(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实践课占6学时)
外国语                                                                                                                      (108学时  3学分)
(要求专业外语教学时数不少于36学时)
以上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3—4门。
(1)专业基础课:各专业开设1—2门专业基础课,每门课程授课不超过36学时。
(2)专业课:各专业开设1—2门专业课,每门课程授课不超过36学时。
(二)非学位课程
1、限定选修课 
医学统计学                                                                                                               (54学时  3学分)
科研思路与方法                                                                                                     (36学时  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学时  1学分)
现代仪器分析                                                                    (36学时   2学分)药学类专业限选
2、任意选修课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需要选修。选修课选课人数低于15人时不开课。
3、补修课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需要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及格成绩,但不计学分。
4、参考选读书目(列15种左右)
要求列出专业、人文素质书目和刊物名称。
5、研究生可以跨校(与我校学分互认的高校)选修课程,以选修学校研究生培养专用成绩单为取得学分凭证。
  五、培养方式和方法
实行导师负责制,可围绕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成3—5人的导师组,采取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一)德育教育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每一个硕士研究生要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由研究生处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及导师共同负责,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学院、教研室的政治学习、学术活动及各项集体活动。
(二)课程学习
研究生在理论学习阶段均应参加课程学习,采取包括听取课堂讲授、实际操作,讨论或自学等学习方法。课程结束时,均应通过考核获得评定成绩。
(三)实践训练
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是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科学学位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分阶段、有层次、有深度的进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同时开展教学、临床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教学实践  科学学位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承担本科教学中一部分课程、实验课、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教实习、指导毕业实习等。原则上教学实践总数应不少于30学时,其中理论讲授课程不少于6学时,要求书写出教案不少于10学时。
临床实践 科学学位临床类、基础类硕士研究生可以随导师出门诊、做住院医师、进行专科实习等方式参加临床实践,基础类实践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临床类实践时间不少于12个月。在临床实践各个环节中,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有明确的要求。
研究生实践训练结束后,相关训练记录于《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表》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四)素质拓展训练
“三助”实践(助教、助研、助管)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三助”实践,具体参见《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助”实践管理办法》,由“三助”岗位指导教师按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所在部门、学院签署意见,记录于《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素质教育考核表》
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学期间参加专业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专题讨论、“研究生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学术活动不少于6次,完成后提交《学术活动记录表》,记录于《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素质教育考核表》
社会实践 为促进理论知识的转化与拓展,增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生除完成课程规定的实践项目获得相应学分外,还应主动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个人素质,提高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完成后提交《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记录单》,由组织部门认定后,记录于《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素质教育考核表》
六、考核方式
1、课程考试
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必须采用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专业课由学科组织,可以采取笔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修课程可以是考试或考查,考核方式可根据内容和特点具体确定,可为“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各学科考核要求教研室保存考核记录,以备中期考核检查。成绩均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
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60分以上者,可免修外国语(不免考)。
在整个学习期间考试课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或一门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并延期一年毕业。
2、中期考核
考核时间安排在第五学期初,具体办法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完成论文工作,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答辩按《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论文答辩的规定执行。
七、论文工作与要求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确实表明具备培养目标要求的第二条水平。
选题 论文选题一般应在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前开始准备,选题要考虑本学科的发展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研究生要围绕研究课题广泛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分析文献资料,写出文献综述。研究生在完成文献查阅和最终确定科研立题的基础上,做好预实验,并在导师(指导小组)指导下独立完成科研设计。指导教师应充分了解硕士生的专长和不足,结合硕士生在某方面的特长和兴趣指导选题。
开题 经过充分准备和实际论证之后,硕士生一定要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前进行。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课题研究的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完成课题的条件;研究进度、具体安排及预期结果。开题报告会由所在学院组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与建议。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在半年内申请重新开题一次。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开题报告通过后,填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
课题检查 课题检查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中期考核方式之一。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论文撰写 硕士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求文字精练,词语准确通顺,论点鲜明突出,论据充分可靠,层次清楚明晰,说理严谨透彻。论文应注重应用研究和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学位论文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第一手资料,具有客观准确性。科学实验必须有原始数据,数据资料统计学处理应真实可靠。论文的结论要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相应的理论水平。论文格式要求按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培养方案
 

长中研究生
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