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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细则

时间:2007-02-11    点击:[]

 

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细则
 
一、培养目标
中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是以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培养为主,以培养临床高级专业人才为目的。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医风;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医临床事业服务。
2、具有较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适应21世纪医学科技竞争和社会需要的基本素质。
3、继承和发扬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硕士阶段要求的临床能力。
4、结合临床实践,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熟悉本学科或某一领域内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开展临床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5、掌握古汉语和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古代文献资料和外文资料。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有结构合理的指导梯队,包括硕士生指导教师在内,有四名以上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者;
2、有必要的辅助科室和其他的有关人员协助指导,以保证培养质量;
3、能为每个研究生提供本学科5-8张病床;
4、能开设专业学位课程并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
5、科内有专人负责临床医学研究生的管理工作,有健全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三、培养方式和方法
1、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具体指导与临床科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强化在岗实践训练,注重临床工作能力的培训。
3、轮回参加本学科各三级学科(包括与二级学科有关的相关科室或辅助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训练。由二级学科科主任、各三级学科指派副主任医师以上级别的带教老师(一人一师)及导师共同负责。
4、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研究生要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四、培养年限与总的时间安排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主要进行课程学习和临床能力训练,以培养临床实践能力为重点,同时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
总的时间分配原则是:
第一阶段:集中学习课程,时间为半年;
第二阶段: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比例约为 7.5:2.5,在二级学科及相关科室轮转,时间一年半;
第三阶段: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结合本专业工作完成一篇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时间一年。
五、课程设置及理论知识学习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是研究生取得学位必须完成的课程,分公共课、专业及专业基础课,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年半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
除需要限选临床流行病学课程外,其他课程同本专业科学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需要为研究生选定专业及人文素质必读书刊。 
六、临床能力训练
第一阶段:二级学科及相关科室轮转,时间一年半。
1、培训目的:使研究生掌握二级学科和相关科室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培训方法以二级学科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至少轮转三个科室,每个科室3-6个月,并分管5-8张病床。各专业必须选择内科急诊2个月,内科专业还必须选择心血管内科3个月。
2、临床技能:
掌握二级学科基本诊断与治疗技术;掌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具备门诊、急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接诊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的能力;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
各专业学科的临床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按卫生部颁发《临床住院医师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各学科细则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实施。
3、理论知识:学习本学科经典著作。
第二阶段: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结合本专业工作完成一篇学位论文,时间一年。
1、培训目的:在第二阶段各学科培训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本专业的“三基”训练,主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时间的门诊、急诊和实验室工作,并分管5-8张病床。
2、临床技能: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培养全面管理病房、处理本学科的常见病、急诊及会诊的能力,参加临床教学活动(≥30学时)。
3、理论知识:巩固本学科各专业知识,完成专业课和学位外语考试。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临床科研能力训练中学会文献检索、资料收集、数据处理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临床思维能力与分析能力,完成学位论文。
七、实践训练与素质拓展
积极推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研究生素质拓展计划”。
读书报告与学术活动 
积极开展“导师论坛”、“研究生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学术活动。
围绕选读书目开展读书报告、读书笔记、专题讨论等活动,提高专业、人文素质。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完成后按研究生处规定的表格填写报告,导师签字后交培养单位存档,并获得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公开做学术报告一次,完成后按研究生处规定的表格填写报告,导师签字后交培养单位存档,并获得1学分。
积极开展“三助”实践(助教、助研、助管)及社会实践活动。
八、考核
考核工作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考核分阶段进行,具体分为以下四种:
1、学位课程考试:
课程学习一般在第一学期完成,部分未修完的课程必须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课除外),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实际操作、讨论或自学等方式。课程结束时均应考核评定成绩。
2、轮转考核:
(1)每个科室或病房轮转期间,研究生如实做好平时的工作业绩记录,包括本人的主要业务工作,如门诊、急诊就诊病人数、病房分管床位数、所进行的诊疗操作、手术类型、术后并发症、病例讨论及参加学术活动次数等。轮转结束时认真填写统一制定的轮转小结表,对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我小结。业绩记录和轮转小结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出研究生的临床工作水平。
(2)带教医师审核研究生的自我小结,根据研究生在该科室的学习、工作情况,写出评语,由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轮转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轮转考核成绩将作为临床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记入学习档案。未能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转科及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期考核。
3、中期考核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入学后第二学年的下学期末。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考核:
(1)完成第一阶段学位课程学习(包括专业、专业外语),成绩合格。
(2)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临床医疗实践和临床教学训练,达到培养要求,平时考核完善,具有良好的医疗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3)完成一篇较高质量的文献综述。
按《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执行。
4、毕业临床能力考核: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及轮转,由学院组织学科考核小组,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综合考核。
(1)考核依据各学科、专业制订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指标》。
(2)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考核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外单位1人,导师回避)组成。主要考核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另外,由于创新是临床学科自身不断发展的动力,因此,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创造能力也是重点考核内容之一。
九、学位论文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行临床能力训练的同时,要学会文献检索、收集资料、数据处理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临床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为临床研究,应对中医药临床诊断和治疗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所涉及的研究内容,应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临床专业技能,研究方法比较先进,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
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一篇。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通过全部学位考试,完成全部临床业务能力训练并通过考核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以论文答辩的形式考核其临床科研能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办法参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位授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考核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讨论、评定,通过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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