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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0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点

1.立项范围。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学一线及教学管理在职在岗教师(导师)均可自主申报。立项选题可参照《2025 年度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2.立项类别。2025 年度拟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题。课题管理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附件3)执行。

3.立项主体。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课题;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的省级教研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主持申报新的课题。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4.课题管理。一般课题应在2年内结题,重点课题应在3年内结题。获批立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满1年后,课题主持人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一般课题由学校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并审批;重点课题报省教育厅审批。

5.结题验收条件。完成课题立项规定的研究任务和预期成果。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验收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报书(盖有省教育厅公章);课题中期检查表;课题结项验收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及其他预期成果材料;成果应用及推广的证明材料。

6.推荐项目将直接列入学校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项目,并统筹政策,给予适当经费支持,获批省级立项后增补项目经费。

7.未尽事宜详见《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

二、材料提交

1.申报人填写《2025年吉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

2.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请各单位统一于722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PDF版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371736875@qq.com。

3.联系人:蒋海琳   电话:0431-86045093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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