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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10-26    点击:[]

研究生教学单位、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安排,为巩固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环节真正落到实处,学校定于10月31日(第10周)至11月18日(第12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各单位教学进展情况,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加以总结与提高;加强全校教风学风建设;规范各单位教学档案建设等。

二、检查方式

本次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分为学校与教学单位两级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互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检查教学秩序及效果。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学科负责人、专业类别负责人要深入课堂,检查教学秩序及教学效果通过听课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检查教师的教风教态是否端正,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方案和教学日历相符,教学内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得当,重点检查是否有无故缺课,上课迟到、提前或延迟下课,私自调串课的现象,学生到课情况和课堂纪律。如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线下教学的情况,通过线上听课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随机听课不少于3次,并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听课情况汇总》(附件2)。

 2.检查资料归档。教学管理人员检查教师的教学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讲稿是否规范齐全,内容是否充实,教材选用质量和选用情况,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检查上一教学学期期末论文及考试试卷,检查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毕业考核现场记录单,检查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等,重点检查研究生培养相关管理文档归档情况,并填写《研究生培养管理文档归档情况自查表》(附件3)。

3.检查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开展情况。检查本学院目前承担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实施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省级精品课程、省级课程思政项目、省级教学案例,校级研究生创新示范项目、校级创新教材、校级精品课程、校级课程思政项目、校级案例库建设,并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开展情况表(附件4)。

 4.预审学位申请资格情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毕业年级研究生学术成果进行全面检查,掌握研究生预计申请学位情况。并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学术成果预审表》(附件5)。

 5.导师培训开展情况。根据《关于举办2022年杏林导师学堂暨研究生导师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培训活动,请将本年度导师培训开展情况做以统计,并填写《2022年导师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6)。

四、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10月31日至11月9日。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以上各项工作有序部署,确保各项检查内容工作落到实处。

2.集中互查。11月10日-11月18日,各单位按照学校总体部署,组建检查组对互查单位的教学秩序及效果资料归档情况、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集中互查,各互查检查组按照《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单位互查分配表》(附件6)完成集中互查工作。

3.随机抽查。学校对以上要求检查的内容以及互派互查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单位需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制订自查和互查工作方案,根据检查内容全面组织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认真落实,宣传到位。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各项工作要有宣传报道,在学院、学校媒体发布。

 3.全面总结,及时整改。各单位要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撰写总结报告,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附件2、3、4、5、6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上报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研究生院

                                            2022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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