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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16    点击:[]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及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6日-18日,核对“研究生课程开课核对表”;

7月19日-20日,打印、填报“授课计划”;

7月21日,录入教学班信息;

7月22日-23日,对部分先排课程进行优先排课;

7月24日-28日,编排其余课程。

二、流程及要求

(一)核对开课

各学院根据所辖学位点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核对“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核对表”(附件1)中的课程归属,是否有漏开、错开或重复开,同时核对课程名称、课程类型、学时、学分、开课学期等信息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学院审核后将该表下发至各教研室,由各教研室进行各项信息复核,确保无误。

开课核对表核对无误后,由各单位秘书及分管领导签字,于7月18日前将签字后的PDF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部分课程进行分班处理。

(二)打印、填报授课计划

由研究生秘书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各门课程的“授课计划”,并下发至教研室,由各教研室进行信息填报,确保授课教师及理论学时、实验学时等信息的正确性。相关要求如下:

1.打印“授课计划”。打印流程:开课管理-教学任务书-选择2022-2023第一学期-勾选课程-授课计划-打印勾选数据。

2.确定授课教师。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硕士课程确因教研室师资紧张者,可由学院提出申请,由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专业课一般由本专业研究生导师担任。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原则上不宜超过2门。

3.“一课多师”的教学班要将不同授课教师的起止周次在授课计划中标明。

4.如教学计划确需调整,请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至研究生院。

5.“授课计划”经教研室填报、学院审核无误后,由各学院教研室主任、分管领导签字,于7月20日前将签字后的PDF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院

(三)录入教学班信息

“授课计划”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各教学单位将相关信息录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事宜如下:

1.录入流程:开课管理-公共课程教学班管理/学院课程教学班管理-选择2022-2023第一学期-双击教学班-录入任课教师、理论学时、实验学时、联合讲师-保存。

2.要求理论学时与实验学时之和为课程总学时。

3.任课教师即为录入课程成绩的教师。

4.有2名及以上授课教师的课程,需填写联合讲师。联合讲师中须分别注明每位教师(包括任课教师)承担的理论学时和实验学时。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将以此为重要依据。

5.请各单位于7月21日前完成教学班信息录入

(四)排课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取消法定假日不排课方式,采用1~16教学周连排。第10~11周为中段考试周,第17周为期末考试周。排课主要分为两个阶段:7月23日前按照《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先排课程统计表》(附件2)完成先排课程的排课工作;7月28日前完成其他课程的排课。排课要求如下:

1.不排课时间。周三下午全校不排课(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第10周、第11周的周六中段考试不排课。各单位在排课结束前需认真核对。

2.中段考试。研究生课程在第10周周五之前结课者,可在第10-11周组织中段考试,具体考试事宜请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3.规培硕士排课时间。规培硕士的课程可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第四、五单元,以及周六全天,周日尽量不排课。由于部分规培硕士要在不同校区间辗转上课、规培、住宿,因此净月校区公共课需安排在上午,规培硕士的专业课安排在下午及晚上、公共课安排在周末及晚上。

4.排课教室要求。各学院如需删减或新增教室,请于排课前将教室相关信息报至研究生院。选择教室时,以能容纳选课人数为前提,尽可能选择人数接近的教室,请勿随意占用大教室。对于需要纳入排课的网络课时,如四大经典课程、研究生创新创业课程与实践等含部分网络课时者,需排在“线上教学1室”或“线上教学2室”,时间安排在第六单元等非线下课程时间段。

5.讲座类课程。名师科研导航、名家经典导读、名医医案解析等讲座类课程,皆须按课程班进行排课。具体要求如下:

(1)授课时间:要求根据课表时间邀请授课专家,开课后不得随意调整授课时间。每次讲座的时长控制在2学时左右。

(2)讲座专家:校内专家须为正高级职称(我校附属医院的专家均以校内专家记),校外专家须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课程管理:各研究生秘书作为课程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课程资料的留存和管理,以及研究生考勤和成绩录入。

(4)讲座费用:校内专家讲座费按课时费在开课的下一学期初核算;校外专家讲座费于讲座结束后2周内,根据计财“外请专家培训讲课费”相关要求准备报销凭证,由学院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批支出。

6.明确区分理论、实验学时。排课时请在排课导航中明确标记理论或实验学时。

7.注意课程安排的规律性。排课时尽量将必修课排在上午时段教学效果好的节次;课程分布要均匀,同一门课程尽可能排在第1周到第16周的同一时间;在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同一门课程理论课一天不得超过2学时,若在一周内安排2次及以上者,须有时间间隔。

8.公布课表。公布课表时间请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授课教师及研究生,要求师生及时查看自己的课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学生未开课的前两天内,学院可视具体原因予以调课,但需向研究生院提交学院调课申请,并加盖学院公章。授课教师要与研究生秘书和本科教学秘书加强沟通协调,课表一经确定,开课后无特殊原因,不再允许更改课表。

三、工作要求

1.质量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分管领导要严格审核授课教师资格,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并认真组织授课计划填报工作,充分掌握每位授课教师的实际情况,不允许有任课教师临时顶替现象,杜绝无特殊原因更换教师现象。

2.时间把控。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排课工作进度,关注学校本科公开的课表时间,做好工作协调,于指定时间完成排课任务。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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