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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时间:2021-07-02    点击:[]

各研究生教学任务承担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选用和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已两年,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贯彻落实,促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有效发挥各类课程育人作用,提升立德树人成效和人才培养质量,实现研究生课程思政全覆盖,现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范围

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必修课、二级学科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2021年开设的选修课程。详见附件1。

二、编写工作程序

1、成立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指定秘书,负责本学院开设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大纲整体修订工作;按课程组建教学大纲编写团队,负责本门课程教学大纲的撰写,指定组长、撰稿人,编写团队不低于2人。

2、撰写教学大纲。①组织相关教研室在调查研究、总结教学经验、编写团队共同讨论的基础上,选派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执笔起草大纲,形成初稿。②征求课程所属学位点的学院意见;③编写小组组长组织编写团队讨论教学大纲初稿,形成讨论稿。④教学大纲编写小组组长审阅教学大纲讨论稿。

3、召开编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门课程教学大纲讨论稿。

4、定稿。根据编写工作领导小组修改意见修改教学大纲,形成定稿,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院印刷成册。印刷成册的教学大纲下发至各教学任务承担单位,电子版教学大纲公布于研究生网站供教师、研究生参考使用。

三、编写要求

1、请各单位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详细布置、解说、审阅,各教研室要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参加。

2、教学大纲要考虑教学对象的专业需求,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突出专业特色及研究生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解决好硕士课程与本科课程、博士课程与硕士课程的差异性,做好删旧补新,体现创新适用的教学方式、方法。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现课程思政全覆盖。教学大纲中明晰课程思政教学目标,课程内容能够融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科学精神等,充分体现课程思政建设内容,课程思政要贯穿整个教学设计。

4、根据学时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编排教学进度。每门课程都要作好精选与整合,要从“广而博”中选择、重构“少而精”的教学内容,着重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精讲多练”的原则,注重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

5、考试考核要以课程教学目标为根本依据,结合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体现课程思政元素,积极探索适合的考核方式,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采用的手段,提倡采用综合测试、应用答辩、设计答辩、写论文、调研报告、开卷考试、现场技能操作等形式与日常表现结合起来的考核方式,力争全面检测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行为和学习成果。

6、注意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按模版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四、编写模版

详见附件2。

五、其他要求

时间要求:8月30日

上报要求:上报纸质版课程教学大纲一份、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蒋海琳李瑞丽

联系电话:0431-86045093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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