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工作通知

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正文

工作通知

关于2012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的通知

时间:2012-05-10    点击:[]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对2012年申请博、硕学位者论文全部进行盲审外审。为顺利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评审原则:
1、科学学位学生:
①博士学位论文一式5份送省外同类院校盲审。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如有1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可增聘2名异地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2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包括增聘人评语),则本次申请无效。
②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送省外同类院校盲审。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如有1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可增聘1名异地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2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包括增聘人评语),则本次申请无效。
科学学位论文评议费用由研究生学院承担。再次审阅论文费用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2、专业学位学生:
专业学位论文1份送省外同类院校盲审,评审费用由研究生学院承担;1份由学科内部组织省内专家评审,评审费用自理。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如有1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可增聘1名异地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2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包括增聘人评语),则本次申请无效。
再次审阅论文费用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2年5月10日

长中研究生
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