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正文
时间:2012-07-06 点击:[]
各学院、各学科:
我校2011年成功获批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5月学校又进行了二级学科博士导师遴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扩大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保证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中医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的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遴选原则:
自主申请、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成熟准入、以评促建。
二、 遴选范围:
除原有二级学科博士点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外,中医学项下各二级学科均可申报。
三、 遴选标准: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基本条件》,本次二级学科博士点遴选标准为:
1、研究方向
学科中至少有3个以上连续稳定的研究方向,各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备指导博士研究生能力和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其整体学术水平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处于前列。
3、科学研究
科研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水平较高,位居国内先进行列;近五年科研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励5项以上,目前承担有较多国家、省部的重要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学术水平较高的项目,有不少于80万元的科研经费;学术成绩显著,副主编本专业国家规划教材2部,或出版专著2部以上,或在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20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4、教学与人才培养
有比较丰富的培养研究生的成功经验,培养质量较好。开设高水平的研究生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2门以上,含2门),课程设置合理,能够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最新成果。
5、学术交流
有浓郁的学术氛围,能够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三级以上学会具有副主任委员以上占位。
6、工作条件
有比较先进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有较充足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完整培养了五届以上硕士研究生。
四、 遴选程序
1、 学科自主申报,经所在一级学科评审,报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排序、推荐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申报学科进行资格审核。
3、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二级学科进行终审。
4、 终审通过并有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学科将确定为2013年度博士点招生二级学科,学科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将列入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培养将实施导师组制(已招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本人研究方向,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中组成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校内终身教授优先进入指导小组,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小组成员自动转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五、 时间安排:
1、7月9日-10日,二级学科将材料上报一级学科审议,通过后,报所在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排序,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7月11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核;
3、7月12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4、7月13日,校内公示。
六、材料要求:
1、学科提交《长春中医药大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十份,电子版一份;
2、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留所在学院备查,复印件上交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校学位办
2012年7月5日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