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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研究生手册》中有关《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现将201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机构: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班长(任组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或学习委员1人、生活委员1人、普通同学1人共5人组成,由班长提名、研究生学院审核确定。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标准:
1、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为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各班分配名额见附件1);
2、凡在学期间两次获得优秀奖学金,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者可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学期间,两次获学院级(含学院)以上评优表彰。
(2)在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次获得学院级(含学院)以上评优表彰。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分标准:
1.学生干部加分(每任职一项加3分,兼职部分按3分的85%计入):
1) 团委、研究生会、团支部、班委会、党支部委员会——3分(兼职者按3分的85%计入)
2) 网络小组小组长(团小组组长)——2分(兼职者按2分的85%计入)
2.学习成绩加分:在读期间必修课的平均分,有补考或者未修满学分者不得参与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3.参加的活动加分:
1) 参加校级及以上活动加3分,如校庆等;
2) 参加学院活动加2分,如运动会、社会实践等;
3) 参加班级自行开展的活动加1分。
4) 备注:各项活动中的观众人员、啦啦队加1分;晋级活动按最高分值加,不得重复加分;.比赛中取得的名次不进行加分区分;义诊活动加满5分为止。
4.荣誉称号加分:获得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大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加3分,获得学校优秀奖学金不加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如国家奖学金、国家自强之星、长春市文明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加5分。
5.论文著作课题加分(在读期间):
1) 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一篇加5分,参与发表者加2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非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一篇加3分,参与发表者加1分;
2) 著作:担任主编、副主编者加5分,担任编委者加3分;
3) 课题:国家级课题结题成果中排名前6位加5分;省部级课题结题成果中排名前6位加3分;一般课题结题成果中排名前6位加1分。
以上2、3、4、5项目加分按85%计入总分。
6.请病假不扣分,事假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3分,受到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7.最终评分=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分+参加活动得分+所获荣誉得分+论文课题著作得分+兼职得分)×85%+非兼任职务得分-总扣分+研究生学院赋分(满分15分)
三、优秀奖学金评定程序:
1.下发《关于开展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成立并公布班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委员会;
3.符合评定标准的研究生填报《长春中医药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
4.班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委员会实施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
5.研究生学院进行终审,将结果公示一天,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得者,全权处理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各班评定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研究生进行申报和评选。
2.要专人负责,保证时间。各班由评定委员会组长负责此次评选工作,对研究生的申报表格进行严格仔细审核及评分。最迟于在6月14日中午11: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评分的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管理科113室。《长春中医药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的纸质版和《长春中医药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交。
研究生学院
2013年6月9日
附件2: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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