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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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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启动学校2013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26    点击:[]

 

  2013年6月25日,二道区武装部组织召开了2013年度二道区征兵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征兵工作的整体情况,并对今年的征兵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为了更好地落实会议精神,保质保量完成我校今年的征兵工作任务,学校定于2013年6月26日全面启动今年征兵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和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6日—6月28日,宣传动员;
  6月29日—7月3日,应征报名,并进行役前教育;
  7月4日—7月10日,二道区武装部集中组织体格检查;
  7月11日—8月31日,组织对体格检查合格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政治审查;
  9月1日—9月5日,组织征兵领导小组成员、体检组、政审组、基层武装部集体定兵,而后发放被装;
  9月5日—9月30日,按新兵运输计划,组织新兵运输。
二、报名方式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学院自行设立报名处,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报名学生由学院指导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报名信息录入,同时将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的适龄青年。
  2、年龄条件。本科学生年龄应在24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生);高职学生年龄应在23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生)。
  3、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本科生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调整为不低于4.5和4.6。
四、优抚政策
  1、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在校生原就读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3、二道区民政局研究出台军属优待新政策,做出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比例和义务兵立功奖励(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对二道区籍义务兵荣立一等功的增发奖励金15000元;对荣立二等功的增发奖励金6000元;对荣立三等功的增发奖励金1000元;对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奖励金500元)和加大义务兵军属优待力度等三项承诺。
应届毕业生入伍可登陆以下网址http://zbbm.chsi.com.cn/
  
 
                             学生工作部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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