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及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选拔简章及有关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具体申请程序为:
步骤2:查阅《2014年申报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关于“受理单位”我校师生选择吉林省教育厅国际处)。
步骤3: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表,并打印生成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具体操作见《2014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步骤4: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2014年留学项目专栏》中各申请项目的《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如所申请项目是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请按照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步骤5:提交申请材料。2014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请将申请材料于2014年3月28日前提交我校研究生学院管理科审核。
三、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3年11月20日至3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及表中相关材料证明,由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学院审查,最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2.对外联系
2013年11月30日至2014年3月19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对外联系,取得国外院校研究机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
3.网上报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于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后进行申报,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提前集中整理,同时可参见各申请项目《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中的有关说明。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与联系
2、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路方平, 电话:13756099116
E-mail:357247715@qq.com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
研究生学院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