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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18 点击:[]
各一级学科: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根据《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 “长白山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长白山学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岗位设置
“长白山学者”岗位应在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和急需、紧缺学科领域设置,在岗位设置上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已经获得省级以上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的均可设立招聘岗位;急需、紧缺学科(含高端平台)领域设岗,理由要充分。
2.根据设岗学科限额(见附件1),按照学科发展规划,特别是重中之重学科建设需要,拟定本学科2013年度长白山学者岗位设置方案。
3.省教育厅根据高校申报的设岗学科和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急需紧缺学科建设需要,确定2013年高校设岗学科。
二、岗位选聘及推荐指标
2013年度全省拟聘任长白山特聘教授55名左右、讲座教授15名左右。其中,省域外引进人才原则上不低于50%。
1.各申报设岗学科,要确定岗位招聘对象是特聘教授还是讲座教授。
2.每个岗位至少上报2名推荐人选,其中,本校教师不能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50%,上报时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3.同等条件下,对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高校学科领军教授等各类人才优先考虑,现有《吉林省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引进高端人才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符合引进的高端人才、现职高校副校级以上领导不允许申报长白山学者。
4.各拟设岗学科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按照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认真研究岗位设置事宜,对推荐人选要综合考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长白山学者遴选基本条件
1.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①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②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③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④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应用成果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2.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学风严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2)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级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取得国际国内公认的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①在研项目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②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③科研成果获同行专家高度认可。④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预期可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⑤重要学术岗位负责人或重要学术称号获得者。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四、推荐、评审、聘任程序等有关事宜
1. 拟设岗学科要制定2013年长 白山学者岗位设置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校人事处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方案内容包括:设岗学科、岗位类别(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申报条件、岗位职责等内容。填写长白山学者设岗学科简表(附件2)。
2. 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岗位设置方案及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急需紧缺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吉林省2013年度“长白山学者”岗位设置总体方案。
3.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岗位设置总体方案,发布本校为期两周的招聘公告。符合条件者,可通过自荐、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推荐等多种形式应聘。应聘者可以网上填报、提交个人信息材料。
4.学校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材料审核意见、审核责任人签字。高等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候选人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1周。对于提出异议者,由学校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终身禁报,对申报单位视情节,给予削减申报指标直至停评处理。
5.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对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由高校与拟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6. 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对高校聘任的“长白山学者”颁发证书,兑现相应待遇,并根据聘期目标进行考核管理。
五、工作原则和程序
坚持标准、自愿申报、学科初审、学院审核、学科建设办公室和人事处形式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终审。
六、具体工作要求
1. 各一级学科要高度重视,切实将“长白山学者”遴选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整体实力和水平,推进高教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文件宣传和解读引导工作,切实将“长白山学者”推荐聘任工作的政策宣传到位,文件解读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2. 拟设岗学科要认真研究、科学组织、周密部署,做到程序科学规范,评审公平公正,特别是要下大力气做好域外人才招聘工作,切实提高评聘质量。
3. 严格执行材料报送要求及推荐人选上送时间。
(1)各拟设岗学科要于2014年2月12日前将本学科“长白山学者”岗位设置方案报送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和人事处。
(2)各拟设岗学科要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本学科推荐人选的遴选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和人事处
(3)《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 “长白山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4〕2号)文件、附件1、附件2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下载。
联 系 人:张昊旻 李秋明
联系电话:0431-86045093;86172401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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