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了鼓励研究生志愿奉献的精神,提高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协作能力过硬的志愿服务对,大力弘扬奉献自己,服务他人的精神,展现新时代青年研究生的良好风貌,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发现和挖掘学生身边的榜样和人才。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特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志愿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
2016年10月28日-11月1日
二、 评选对象:
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对象具备的素质: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 服务精神;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高度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表现突出,遵守团队的纪律,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四、评选条件:
1.至少获得两次市级(含)以上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等相关荣誉称号者;
2.至少获得两次市级(含)以上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荣誉的作者;
3.获得一次市级(含)以上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等相关荣誉称号,并获得一次市级(含)以上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荣誉的作者;
4.至少发表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类相关论文的作者(需第一作者),署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以见刊为证;
5.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类比赛(报名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在比赛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团队,奖励人员为荣誉证书的前6名;
6.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00小时。一次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计3小时,暑期社会实践计10小时/日(每人限报一支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最多2日,超出按3小时/日计算)。
五、评分比例:
获奖人数不限,达到获奖条件的参评人员即进行相应表彰。
六、评选机构:
长春中医药大学博硕医疗服务团
七、评选步骤:
(1)上交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志愿之星”评选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1) 上交时间:2016年10月30日16:00时。
(3)联系人:李健楠老师 13844865237
九、奖励办法:
研究生志愿之星每人奖励500元。
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