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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5 点击:[]
各学院:
2016年3月3日,我校印发了《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业务费使用及管理办法》,截至目前,一些导师尚未了解此文件。2014级研究生毕业在即,请通过多种途径再次传达文件精神,尤其强调该经费按标准专款专人使用,毕业后不结转使用,即在该毕业生毕业当年的年底此经费清零,同时,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程序,确保每一位导师了解经费使用时间及使用办法,掌握剩余金额。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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