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工作通知

您的位置 : 本站首页 > 正文

工作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05    点击:[]

各学院、各学科:

根据《吉林省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吉政发[2017]25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7]4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于9月4日—9月26日落实吉林省“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申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范围

按照吉林省高水平学科类别及学校实际情况,开展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立项范围和基本条件如下:

1.一流学科A类

申报范围包括:(1)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进入ESI学科排名前1%的主要支撑学科;(3)国家重点一级学科以及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

2.一流学科B类

申报范围包括:(1)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吉林省“十二五”重中之重学科。

3.优势特色学科A类

申报范围包括:(1)验收结论为“良好”的“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部分学校支持力度大、建设成效显著、发展势头良好校级重点学科(非“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且按“学科建设情况量化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一级学科,经学校推荐,学科材料审查通过也可申报。

4.优势特色学科B类

申报范围包括:(1)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依托的一级学科;(2)基本条件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7年3月公布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一级学科。

5.新兴交叉学科(平台)

新兴交叉学科应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其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申报范围为:围绕吉林转型发展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面向重大需求和学术发展前沿,加快推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大力推进协同创新的学科。

学科名称由学校自主设置,要求已形成特色鲜明并有一定优势的学术方向;具备相应的科研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且与现有其他学科点的团队成员不交叉重复。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组织学科申报(9月4日—18日)

各学科在认真对照各类别高水平学科立项范围和条件基础上,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团队,填报《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申报汇总表》(附件1)、《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2)、《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注本表应与本单位2017年申报学位授权工作中向国家和省级学位委员申报表格保持一致)、《吉林省高校申报“十三五”高水平学科基本情况申报表》(附件4)、非“十二五”重点学科申报同时还须填报《吉林省高校申报“十三五”高水平学科建设情况量化指标及评分标准版》(附件5),申报材料须经学科负责人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纸质版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

2.学校形式审查(9月19日—21日)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申报学科填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论证评审(9月22日—26日)

学校组建专家组,采取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申报学科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对申报各类别项目进行排序。论证结果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在校内公式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吉林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论证(10月下旬)

吉林省教育厅组建专家组,采取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高校申报的各类别建设项目进行评审论证。评审重点围绕申报学科专业建设基础,建设理念的先进性,建设方案的操作性,建设目标任务的可行性,建设措施的保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将有效吸纳第三方评价结论。

5.批准立项(10月底前)

吉林省教育厅对专家评审结论建议进行审核,对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名单进行公式,无异议后发文公布。高校依据立项建设名单组织填报建设任务书,组织开展立项建设工作。

三、材料及要求

1.《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

2.《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

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4.《吉林省高校申报“十三五”高水平学科基本情况申报表》(附件4)(一式两份);

5.非“十二五”重点学科申报还须同时填报《吉林省高校申报“十三五”高水平学科建设情况量化指标及评分标准版》(附件5)(一式两份)。

四、工作要求

1.各学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填报材料数据要详实、准确、前后一致,文字表述要精练得当,重点突出,言之有物,学科负责人对自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各有关单位须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于2017年9月18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丽莉

联系电话:86045149

电子邮箱:531008689@qq.com

附件:1.《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专业申报汇总表》

   2.《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立项建设申报书》

   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4.《吉林省高校申报“十三五”高水平学科基本情况申报表》

   5.《吉林省高校申报“十三五”高水平学科建设情况量化指标及评分标准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长中研究生
长中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036号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