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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长春市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公告》

时间:2018-11-05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吉林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现将长春市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4日-11月1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工作时间:8:30时-16:30时)。
二、报名确认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2726号,卫星路与彩云街交汇处(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接收生源范围
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选择本报考点:
1.长春市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长春市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3. 全国报考吉林大学艺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设计学(130500)、"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全国报考东北师范大学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学(130400,不包含01美术历史及理论方向)、设计学(130500,不包含01设计历史及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全国报考吉林艺术学院艺术学理论(130100)、音乐与舞蹈学(130200)、美术学(130400)、戏剧与影视学(130300)、设计学(130500)、音乐(135101)、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戏剧(135102)、舞蹈(135106)、风景园林硕士(095300)、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00)专业的考生;全国报考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130400)、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全国报考长春大学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音乐(135101)专业的考生
报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艺术学院、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大学上述专业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他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4.驻长高校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学籍所在学校报考。
四、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1.驻长高校应届毕业生按下列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11月4日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吉林大学朝阳校区、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11月5日 吉林大学新民校区、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吉林动画学院、吉林体育学院
11月6日 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空军航空大学
11月7日 长春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光华学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11月8日 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吉林警察学院、长春科技学院、吉林工商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
11月9日 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长春建筑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吉林财经大学、长春财经学院
2.其他院校及非应届考生报名确认时间为11月4日-10日。
五、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学生证(含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非应届毕业生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户籍在长春市[含三县(市)双阳区、九台区]的考生需出示《户口本》原件;户籍不在长春市,但工作单位在长春市的考生,需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中填写的工作单位必须与出具的《工作证》一致,否则不予确认。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和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对假报、错报、漏报报名信息和错选报考点而造成影响考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相关说明、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4.2019年我市研究生考试继续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因此,在报名现场确认需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居民身份证》丢失、过期或消磁应及时补办、更换。因《居民身份证》丢失、过期、消磁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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